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邵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
2023-07-07 18:10:00 409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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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01

    职工门诊统筹如何结算

    一个自然年度内,职工门诊统筹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300元,在职职工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,退休人员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。

    具体支付标准如下:

    ①一级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设起付标准,按70%比例支付;

    ②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元,按60%比例支付;

    ③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300元,按60%比例支付。


    参保人员需主动表明参保地和就诊类型,到收费室医保窗口凭医保电子凭证、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报销。

    02

    门诊统筹支付范围

    职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一致,即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、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和医用耗材目录范围支付。

    03

    生育门诊报销

    生育门诊:

    ①单胎门诊检查费用支付标准为150元/人,多胎门诊检查费为 200元/人;

    ②早孕人流、早孕药流及早孕钳刮术,支付标准为150 元/人.次;

    ③中孕引产费用支付标准为500元/人.次。


    参保女职工怀孕20周后,由单位医保专员持生育证、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、孕产妇手册、邵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住院申报审批表(我院在门诊导诊台领取及盖章)到医疗保障局备案后,主动表明参保地和就诊类型,到收费室医保窗口凭医保电子凭证、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直接报销。

    04

    门诊慢特病

    职工医保慢特病门诊执行省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统一政策。在职职工慢特病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按80%比例支付,退休人员慢特病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按85%比例支付。我院门诊慢特病受理办公室为门诊405办公室。

    05

    职工住院报销

    ①起付线:起付线为800元/次,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按50%计算,年度内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2000元。

    ②支付比例: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90%,退休职工支付比例为92%。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支付比例下降5% ,未备案、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异地就医人员支付比例下降10%。

    ③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,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50万元。大病保险不分医疗机构级别按90%支付,对参加职工医保的特困人员、低保人员、返贫致贫人员大病起付线降低50%,支付比例提高5%,取消最高支付限额。

    ④职工医保基金对参保职工的生育医疗费用给予补助,生育平产补助1300元,生育剖宫产补助2800元。

    06

   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职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

    ①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;

    ②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;

    ③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;

    ④在境外就医的;

    ⑤体育健身、养生保健消费、健康体检、美容以及非功能性整形、矫形手术等;

    ⑥在监狱服刑期间以及因犯罪行为发生的医疗费用;

    ⑦国家和我省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情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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